男子陈某和女子李某合伙在自贡市高新区沙坪一茶馆内开设赌博游戏机,经营了两周便被抓获。近日,经自流井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李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8日至8月21日期间,男子陈某和女子李某在其租用的自贡市高新区沙坪一茶馆内,设置品牌为“大金鲨”游戏机一组,“捕鱼”游戏机二组、翻牌赌博工具、扑克牌八副、发牌机二个进行赌博活动。2017年8月21日14时许,民警对该赌场进行查处,当场挡获被告人陈某、李某及参赌人员陈某某、陈某详,并查获赌博游戏机三组、翻牌赌博工具、扑克牌八副、发牌机二个及赌资1000余元。经认定,以上游戏机二组十四座设施设备均为国家禁止设置的赌博游戏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陈圆圆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