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贡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由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窃案。
王军和刘兵是好朋友。案发当天,王军因与他人发生冲突挨打受伤去医院治疗,刚巧刘兵当天也在医院看病,于是当晚两人便一道回家。王军因心情糟糕,为了泄愤,途中便让刘兵和自己一起去偷车轮,刘兵见朋友心情不好,虽然心中犹豫,多次反问王军是否真的要实施,但终究因为是从小的好友便答应了。随即,两人便合伙将停在停车场的一辆捷达车的四个车轮及轮毂等偷走。捷达车车主罗勇发现后立即报案。公安经侦查后很快将王军抓获,王军被抓获后供出刘兵,两位昔日好友双双被抓获。后来,两人将盗窃的财物归还给了失主罗勇。
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兵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王军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寄语: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挫折,需要的是冷静后的正确面对处理,采用违法的方式去发泄带来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作为朋友,在一方难过的时候安慰劝导,失足的时候拉扶一把才是仗义行为,切不可纵容、帮助他人犯错、犯法,共入歧途。(以上人名为化名)(林柳英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