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专业场所。结合贡井区实际,在公安派出所打造驻所人民调解室、驻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的调解场所,建立工作制度,规范调解流程;全区共成立了筱溪街等3个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龙潭镇等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实现全区公调对接城乡全覆盖。
配备专人调解。各驻所人民调解室、驻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2名专职调解员,由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司法局从本地退休的政法机关、乡镇(街道)干部,以及村(社区)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教师等对象中选拔,负责处理辖区适用调解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目前,全区共配备9名专职调解员,其中,筱溪街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2名专职调解员。
落实专项资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定额补助”加“个案补贴”方式,“定额补助”每人每月1500元,“个案补贴”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每件50-200元不等,按照按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制定的“以奖代补”标准执行,保证每一件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都能按保障标准兑现奖励补助经费;各驻所人民调解室、驻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运营经费1000元,今年下半年,贡井区落实公调对接专项资金42万元。 |